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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茫茫的光亮
2006-06-25
2006年6月23日11:52,我又回到图书馆十二楼。我以为再也无法回到这个地方已经整整一年了,上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还是零星地坐着几桌人,现在也是。那时只是觉得阳光在这里曝光过度,甚至闭上眼,也会有一个亮点在眼眶里出现,挥之不去
应该是2005年的六月份,我第一次来到十二楼。现在钱包里还安静地躺着那年的电瓶车卡
记得,那是一个中午,我跟着兔子和路仔神经兮兮地坐着电瓶车来到十二楼,挑了一张靠窗的桌子,
复习什么已经忘了,只是彻彻底底地在空调的无节制扩散里紧缩着毛孔,然后快快乐乐,偶然走神,看五分钟书就会睡半个钟,阳光就会从对面那个白茫茫的猪海里以紫外线形式反射进来,最后一片漆黑……这其实是两天前写的,懒得放上去,结果留到现在。后来想起自己的BLOG日期是错误的,不知道会不会因此刚好正确。然后在电影杂志上读到一段侯孝贤和杨德昌的说话——
杨德昌在《一一》里面说:“有了电影以后,人的生命比以前长了五倍还多。
侯孝贤则说:“电影是你营造出来的一个世界,你可以把你自己的感情都放进去但现实中不可能,你不可能把所有的感情都放到现实里面去,那样有的人会承受不住,会接不住。”
估计两个人因此而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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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开始
2006-06-21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总是喜欢把同一部电影循环不断地看了一遍又一遍,害怕看新电影,害怕看了半个钟头还没有出现可以笑或者
可以哭的镜头;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岁月湖的茄子土豆,像中毒一样上瘾,有时晚上十一十二点突然想吃的不得了,于是
赶紧睡觉,好明天一早去吃(所谓的“一早”指的是一睡醒就可以吃饭的时间);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连周星驰的电影都觉得乏味,在第一千次看《家有喜事》时,只能偷偷地从仅属于他的调侃语言里自娱自乐一番
结果在图书馆看动画片《小红帽与大灰狼》时捂着嘴巴笑得胃痛(那只羊角可以作无穷变化的山羊和喜欢玩极限运动的老奶奶实在无稽得
登峰造极),记得那时许多异样的目光从四面八方向我投来……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已经不喜欢周笔畅,然后越来越喜欢陶喆的《就是爱你》。或者把当年唱《笔记》唱到声嘶力竭的周笔畅放在
一个不再触及的地方,这样会更好。套用《重庆森林》里那句老话,“我怀疑还有什么不会过期的”,事实上,不会再有第二个
周笔畅,连周笔畅本身也不能。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对着猪海的阳光可以不比上眼睛,这才明白习惯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当时觉得只要被射一下就灰飞烟灭,
现在居然大条道理地横行无忌。当年姜文拍《阳光灿烂的日子》开头所说的有着同质异构的相似:“我的故事总是发生在夏天,炎热的
气候使人们裸露得更多,也更难以掩饰心中的欲望。那时候好像永远是夏天,太阳总是有空出来伴随着我们,阳光充足,太亮,使得眼前一阵发黑。”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会被卢梭的《忏悔录》感动,那种显然将人性最赤裸袒露的勇气,不做作,不矫情,不把忏悔当成自辩,更重要的
是他不像某些人名为忏悔实为自夸,粉饰自己的卑微。卢梭将自己最龌龊、最犬儒的心态一字不漏地写出来,然后用一句响亮的
自白交代一切——“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种种堕落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种种恶行而羞愧。然后让他们每一个人在您的宝座
前面,同样真诚地披露自己的心灵,看看有谁敢于对您说:‘我比这个人好’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又开始一早起来看篮球比赛,为里面的精彩进球而傻瓜般大叫大喊,今早热火终于捧得了总冠军,彼顿终于
在最后一个年头了结了心愿,韦德拿了mvp,一夜之间从一个男孩变成男人。我发现自己又忽然为某些才华激动不已,至少,这个年头
我们仍然靠着这些东西维持亢奋的心态到现在。 -
did it my way
2006-06-16
前天晚上,偶然翻开中文系的群,好久之后,终于在一次平常的变故中,沉沉地伤心了一回。
正如之后的陈立说,死了的人就 永远不会再回来。然而,你不得不承认,人有时脆弱得,比岁月湖的玻璃汽水还容易碎。已经记不得上次看《外来》是什么时候,总之自己是不看广州电视剧的,偶然回到家,无聊的时候陪老爸看,也会笑,也会被那些莫名其妙的情节搞得哭笑不得。然而,二哥就这样走了,
连说都没一声。《外来》里面唯一一个笑点走了,像一篇文章不再有任何标点符号一样。
事实就是这样,有些人上次看的时候还是生蹦活跳的,再见他的时候就发现他死了,人如飞絮,浮世如倒影。感觉就像,一个好陌生好陌生的人突然从你的生命中消失
而你又禁不住为这样一个陌生人,痛心不已今天,风清气爽。九点钟起床,跑到楼下打开电视,安安静静地看nba总决赛。终于完完整整地看一场球赛,陡然觉得好有满足感。当晚上听见那么多为世界杯声嘶力竭呼喊的声音时,
躺在床上,不知什么滋味。因为我不看世界杯,只是我差点把自己喜欢的都忘了。现在到了要提醒自己,记住自己喜欢的时候了
热火赢了,韦德好像在一夜之间成为超级巨星,诺维斯基还是那么窝囊,我讨厌的小牛还是那么强,总决赛还是在无限的无聊中变得乏味。
事实上,没有了IVERSON的比赛,谁赢都没所谓,谁输都没所谓。今天,晴空万里,就像生命洒满了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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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t cry
2006-06-12
终于把最后一粒泰诺感冒药吃掉,像吞掉一个持续阴雨绵绵的夏天
一共十粒的感冒药,如果按照说明书上说的每六小时一次的话,我的感冒应该到目前为止一共经历了六十小时
事实上,明知道自己不是按时吃药的人在二十一岁的这一天,第一次看《少年维特的烦恼》。他在6月16日这天写的日记是:
是呀,我只是地球上的一个流浪汉,一个朝圣徒!你们难道不是吗?当年,歌德二十五岁。
晚上跑过去305串门,晗看见我然后拉着我到他桌子,说:快看,我们在西安的图片。我看见他把我们到西安的图片做成播放文件式。他走开,我一个人定在那里看
才发现,原来自己也曾有过这么幸福过。尽管那个做的不是很好,我隐约从音乐中听见自己薄弱的呼吸声,很弱,很弱
想起淼淼生日时,在玩真心话的时候说了一个谎。我并不想破坏规矩,甚至不想欺骗自己
只是后悔,有一个我曾经最喜欢的人,现在连承认的勇气都没有。或许当多少年后什么都烟消云散,最深刻的东西都会灰飞烟灭,别忘记
彼此都曾珍惜过对方,我们看看过去,在过去里,谁也别欺骗谁《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最后小四杀死小明的时候,被沉沉地震撼了一下,然后看见小四扑在小明的尸体上痛哭。忽然明白小四的感受,然而还是有点不忍。常常在想,如果结局是小明杀死小四,那该多好。
那该多好。红红的刀子插进去,然后流血,我敢肯定,小明扑在小四的身体上含着“你快起来啊”的时候,小四一定会在笑,并且笑得很开心。因为没有结局比小四的死更能将这个悲剧的悲剧色彩最大限度地减弱。
好久之后在网上看见一篇评论《大话西游》的文章。说实在,写的并不怎么的,我比较讨厌把一些本来很普通的事情说得有多严肃多正经多哲学。但还是看着其中一句话愣了好久:
“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你,你一定要骗我。不管你心里有多么不愿意,你都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后来发现当时看错了一个字,我一直以为这句话是“不管你心里有多么不愿意,你都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或者这样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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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记忆也是个罐头
2006-06-10
终于输掉了比赛,五犯下场,算是干尽了从没干过的事情。回宿舍以后,把签名改了,说希望下辈子还跟他们一起打。说真的。
那晚突然下了好大的雨,只是隐约听见场下的人声嘶力竭的叫喊,估计他们一定很失望。不想给自己太多借口,感冒跟打球有什么关系,这是小星说的。当我坐上他的车,雨噼里啪啦地从天上倒下来。我把头靠在他的背上,忘了那是什么感觉,只是听到一些像铅一样重的东西打在身上。
估计现在,我连做个表情的力气都没
不过想起薛鹏那精力充沛的样子,“韩国人”嬉皮笑脸的傻样,觉得生活比很多东西都要来得真实。他们还有日子,这应该是我在猪海最后一场比赛了吧。可能,大概……用一个五犯立场来作为告别,够有意思的
听说下面世界杯正在轰轰烈烈地打着,又开始听见一些四年一次的呐喊,无关痛痒。自己在宿舍里上网。我不看足球,只是觉得无所谓,后来听陈立说这是一场比较烂的对队赢了一支更烂的队的比赛。呵,原来什么东西都会出现真理
发现好久没见艾弗森,只有在自己电脑上重播明星赛时,才看见那个已过而立之年的叛逆青年。对于篮球,我不介意和艾弗森同一命运。篮球从来不是为什么而战,不朽是建立在一种顽固的执着和信仰上。
记得在一楼看杂志时看到IVERSON和他的儿子站在一起,旁边的评论是这样说的:“这世界不会有艾弗森二世,甚至连他的儿子也不能”看到这的时候笑了。的确不会再有第二个他
记得思毅说,她听EASON《绵绵》时觉得好感动。嗯,估计不会有太多人喜欢《绵绵》,甚至不会有太多人知道它。那更好,少一些人听,一首歌就会纯好多,这是我一贯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