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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绮贞走后这里很无聊
2006-08-01
在陈绮贞走后,这里和那里和遍地都忽然变得很无聊
7月29日,早上6:34分起床,神腿鬼差地骑着我妈的摩托车跑去人流汹涌市场买早餐。二十一年来,第一次买早餐给家人吃,两块钱装满的一盅茅根竹蔗粥,另加两个没加蛋的烫粉。烫粉是在学校门口买,再次看见校服整齐的小朋友,
一个个在等早餐时杀人越货的样子,让我开始怀念。那些没什么值得怀念的破日子,去死吧,害我这么多年没好好吃一顿早餐。第一次这么早起床,骑着摩托车你还神经兮兮相信,会不会抬头就可以看见星星。风呼呼打在脸上,一个没有车牌的男人,穿着拖鞋的两脚之间夹一保温瓶,当时只是想起一首歌里面的一句歌词——你的背包,背到现在还没烂……终于从骞的电脑上偷回陈绮贞旅行的意义MV。之前电脑重装,居然把所有歌都弄丢,因为之前秋旭要我共享我的音乐(其实我一直觉得歌要自己一首一首地找这样才会有意义),所以那天要他共享我的音乐给我时,忘了那种滋味是怎么样的。然后每次他在后面大声地放着我辛苦找回来的音乐时,感觉,自己的老婆在被别人强奸ing~幸好,找回的mv不会变,里面的陈绮贞还是素面朝天,那把略嫌稚嫩的嗓音依然因为简单而依然打动人心。骞把他的电脑带过来,把他下载的一堆coldplay mv给我看,然后狂赞里面的取景啊颜色啊理念啊多么的吸引。我在旁边频频首肯佯装同意,心里面一阵发麻。说实在,可能看gun&rose习惯了,再看这些做作的人在上面要喉又喉不出,一张脸在屏幕上僵尸般吓人,心里说了一句:看看别人,别亵渎了摇滚。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龚诗嘉,一个声音很像燕姿的女人,尤其是那首《再一次拥有》前面那段,短短的钢琴伴奏,神圣而没有杂质。现在,说起钢琴已离我很远,总结起来,学了几首小蜜蜂,看了几个五线谱,坐了n次3号去香州学琴的路,一个承诺没有实现。哼,现在想想,是白痴而不是无知,只能看着劲乐团,说一句,李云迪是这样练成的,你以为你是李云迪啊?
陈绮贞走后,这里开始变得很无聊。十二点上了一下Q,少有地打开闪动着的群,那个尘封已久的汤协群,里面两个无聊的人交换着彼此的无聊:
戆居居食煎堆 11:18:56妈的,我旁边实习的两个人居然在打拳皇。。
亲爱的狐狸 11:28:23几好啊戆居居食煎堆 11:29:22键盘是三星的……
亲爱的狐狸 11:30:03我还在用原装进口的东芝笔记本
(大家注意!后面突然转到了讲足球,我翻了好久记录都没找到有任何过渡的逻辑所在!)
亲爱的狐狸 12:50:29不过近几年南美没新嘎好后卫出现戆居居食煎堆 12:50:58cicinho
亲爱的狐狸 12:51:28防守不够戆居居食煎堆 12:51:31有嘅,唔出名遮
戆居居食煎堆 12:51:34cris
戆居居食煎堆 12:51:43alex
亲爱的狐狸 12:52:09唔出名就系未够劲啦
戆居居食煎堆 12:53:50
傻嘅,后卫嘅话一般都係去到豪门先出名噶啦。呢两件一个响里昂一个响燕豪芬,车路士AC争住买嘅,不过人哋死都唔卖遮
戆居居食煎堆 12:55:01你睇下哥路素,唔打世界杯有Q人识佢啊亲爱的狐狸 12:55:31边个啊……
到此为之,下面基本上是上面句子的无限重复又重复,然后是一些我不认识的人的名字和专业术语。
其实在7月31日的22:40:08,remark在七个钟头前有人找他后上来,在空溜溜的群上说了一句:“点”。然后一直到第二天。我躲在一旁,悄悄看他们两个对话。后1来索性拿着碗一边吃饭一边看,直到后来,主人公累了,Q群开始静了下来。把碗拿下去的时候,自己忍不住“嘁!”一声笑了。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不喜欢在群上说话,如果没记错上一次说得特狠的,应该是那天晚上知道郭昶死了,《外来》里面的二哥突然消失了,然后在上面说了n句“不可能,怎么会这样”。现在每晚还在珠江台播的《外来》,还是会刻意多看几眼。不知道这个台是为了收视率,还是一种向某人致敬的方法。说实在的,看一个已经死了的人在上面又说又笑,你都不知道是什么感受。
今天下午魔到我家玩。买了柠檬做柠檬茶给她喝,结果她一喝就说,怎么感觉只有可乐味没有茶味。我说这本来就是可乐啊,只是放了两片柠檬在里面而已。后来想想,原来以前喝所谓柠檬茶根本就不会有茶,只是柠檬加糖水而已,问题是大家的思维会以为跟奶茶的概念一样,奶茶就一定是奶跟茶的结合。说到要不要看在这里举行的大运会,我说很无聊,倒不如回广州看梦七队。才猛然想起,,梦七队快要来广州了,可惜的是,没有Iverson的梦七队还有什么值得期待的,或者那个一场拿81分的科比可以让你见识一下当下时代一个接近神话式人物。或者这次不去,大概一辈子再也没机会看见nba球员了。而这个下午,我终于有一件很想去做的事了,在很多年之后,这忽然成了一个清晰不过的梦想:在AI退役之前,去费城主场看一场他的比赛。而现在,大家都老了,大家老的速度都特别快。
晚上瓜突然说让我做她哥,我说好啊,说完之后马上想起她家的侄女小瓜子,据说是虐待人一流的高手,然后我在想她该不会是寻找另外一个发泄的目标吧,因为她家哥哥小时候就是给鱼肉大的。说完之后,自己打了一个冷颤~想起臧棣的一句诗,“我性感的论文就要在这个夏天的院子里诞生”,想起就觉得逗。还差一篇,我性感的八篇书评就要在这个破院子诞生,好期待,估计王坤比我更想看看这些性感的东西。
黑泽明,《梦》。里面那个遇见狐狸妖的小男孩,那个遇见桃树妖的小男孩。印象最深的是第三个梦,指挥员对已经死去却重返阳间的士兵说了一句:问题是,你五分钟之前已经死了。接着的梦,应该是一代大师对大师致以的敬意:黑泽明终于选择用这种虚构的方式来表达对凡高的爱,那个在田野里突然飞出一群乌鸦的镜头,剔除了过多的凄凉,而没有记错的话当时正放着另一个大师的音乐——巴赫的英国组曲。终于明白,为什么把《梦》说成是黑泽明的自传体电影。
明天,配眼镜。烂了,给我从中间掰成两段,现在戴着以前初中好学生好斯文的有框眼镜,有事无聊自己扮嫩自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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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猪海与广州之间
2006-07-15
走得太快,你的灵魂和心态还停留在有个一望无际大海的猪海,一晃眼,就出现在一望无际人群的广州
7月15,已经住了两天。现在,还有两个人在床上睡着,陈绮贞《旅行的意义》唱得声嘶力竭。听说七月她会过来中大,不知是真是假。
以前一直觉得猪海是个压抑人的地方,每天都在声讨它。直到广州的出现,你才开始将重心转移到它身上。那天虬须吃饭时说了一句很经典的,吃一顿饭就重新做人。
当时在笑他幼稚。如果一顿饭之后可以改变这么多那餐饮事业就是最虔诚最导人向善的职业了。问题是,现在只感觉一无所有。不知道没有了跳、淼、洵的日子该怎么过。是否意味着半夜不会再有黑衣人出现在宿舍,不会再有人无端端冲过来说一句“怒火啊~”然后张牙舞爪的跑去打拳皇;吃饭的时候不会再在桌上叠着一箩餐盘要自己收拾……
太累了,想不到。打算写完之后打连连看去。记得在猪海的最后一个晚上在球场上,我正要把一瓶喝完的易拉罐扔掉,猴把拉口放进空空的罐里,我说干嘛,然后她说了一句很经典的:它们本来就在一起的……
每次想起都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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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猪海
2006-07-05
2006年7月5日,考完最后一科古汉
逛街。第一次坐观光巴士,最后的猪海。晴天,猴,牛仔裤。黄色吊灯的大家乐。
在猪海,一个不小心,睡一觉,就永远醒不来。平缓,倾斜。
这样生活两年。悲苦消散,最后澄清如洗。吃不完的京都肉茄子饭和肉酱意粉。
窗外,关于童年的棉花糖、爆米花、闪卡和太平天国……相似,后来发觉
惊人。
最后的冷笑话。有人满地找牙,关于傻与真实得可爱。接着笑
带了相机,后来发现什么都没拍。终于发觉
有些东西记在脑袋里就好。或者多年之后会忘记,那时,它会变成历史
在这个曾经生活过的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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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向日
2006-07-04
2006年7月4日,有个女人送了朵向日葵给我
因为这朵花,我会永远记住这个女人
如果记忆也是个罐头的话
我希望这个罐头永远都不要过期
如果一定要加上个日期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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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怪癖
2006-06-28
被老妖点到,说关于自己的怪癖。说实在,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一个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人有时觉得是怪得不能再怪的人。
一半是人,一半是魔鬼,这或许是最贴切形容自己的。
现在用一种鲁迅先生式的解剖自己,来标榜陪伴着我们走过这么多年的怪癖烂癖:走神:
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平白无事地走神。看书会走神,听歌会走神,吃饭会走神(有一次刚吃完饭然后接着拿盘子去再打二两),
走路会走神,跟别人说话说到半路会走神,人家跟我说了半个钟然后我会愣一下,说,哈?。
到了后来居然连看电影也走神。因为一直觉得对电影应该有足够的尊重,要么不看,要么认认真真看,讨厌人家把电影拉着看,像宰牛一样分尸。到了某个时候,我以为是男人的更年期,居然连我最中意的电影都会走神,看了五分钟之后就要四围看看宿舍里的人,如果没人就会走出走廊看,后来索性拿个杯子到邻舍倒水,尽管明明知道自己宿舍的水多得可以洗澡
然后逼自己看周星驰,看那个自认为看一百次都不会厌倦的《喜剧之王》……后来才真正觉得事态严重……重复看一部电影:
估计是从《肖申克的就赎》开始,越来越喜欢把一部喜欢的电影无止境地看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可以为下一个镜头出来之前提前笑或提前紧张。于是把《肖》看了八遍,把《leon》看了七遍,《花与爱丽斯》看了五遍
然后越来越害怕看新电影,好像害怕将自己全部建筑在一个不认识的人身上一样,又害怕过了半个钟还没出现想要的镜头坐电瓶车:
喜欢一个人坐电瓶车去图书馆。坐在车尾,听着歌,把声音调到最大,看着后面的人被抛在后面,然后紧紧地抱着手中的包包
有时故意挑一辆逆向的,可以绕远一点。坐在上面软软的座位上,只要那个司机不是想学头文字D的话,就会觉得好舒缓,跌跌宕宕的在图书馆一楼发呆:
《看电影》、《环球体育》、《rolling stone》和《诗刊》,每次到一楼一般都会惯性动作地把这几本一起拿走,然后坐在软软的沙发上,漫无目的地随手翻起一本,然后将身体彻彻底底地打开,懒懒地用一个舒适的姿势躺着。小资,小资啊~
问题是,图书馆是唯一觉得包容性最强的地方。害怕去七楼,像中文系大聚合一样。而一楼正是因为混乱而显得无所不包。
I LIKE IT!顽固到自己都害怕:
是那次上古汉才发现的。那天上到半路小星发信息告诉我,正在现场直播iverson的比赛。于是什么都没想,第一时间从后面佯装上厕所
然后一溜烟的奔跑回宿舍楼下。
那时我才知道,原来自己已经变得这么专心,这么可怕。为了一个心爱的人然后疯狂到什么都不顾的地步,甚至不顾有没有陪你
一起看,不顾在你身边连一个喜欢iverson的人都没有这种现实。他们会喜欢足球,喜欢讨论意大利、西班牙、巴西,我不会逼自己喜欢这些
后来才知道,这或者是,真正喜欢才能坚持。让一个人专心爱一个人,既寂寞又美好。这世界本来就是让一种顽固配着自己幸福到老,甚至当你发现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喜欢一样东西时,你才算刚开始了解这样东西先说这么多。怪癖这种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