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一月六日,已经很久没写日记。

    新的一年悄悄地过去,真的悄得有点鬼祟,在你还在咀嚼着楼下肉松包喝着统一奶茶时,后来有人跟你说了一声“新年快乐”,你才明白,现在已经到了不是你能掌控时间的年头。

     

    九点半钟醒来,从202床上,打开门,回到203。这是我的行动轨迹,有两头家的感觉新奇而又莫名其妙。

    倒了杯热水到外面刷牙,我跟邱旭两个人并排着,火柴盒般大小的洗脸台。因为太挤,他吐水的时候把脸往下凑,怕水溅到我;我满口白沫,说,不如比赛,看谁快。说完他忍不住一串晶莹的口漠从口中射出。

    这是很冷的一天。不过广州,我喜欢。

    今天穿了件黑色风衣,出门时戴了顶帽子。从回到广州开始,已经习惯了早上睡到十一点然后吃饭去图书馆,没有任何思想束缚的日子,也没有任何形而下的灾难或不幸,我最后一定会感激广州这个破城市的包容。

    拿着电脑出门,直奔面包屋,面包大哥是个很风趣的人。今天给邱旭补过生日,我订了一个一磅半的蛋糕,打算今晚给他个惊喜。他生日那天我回家了,希望他不会怪我。

     

    小鱼在图书馆发了条短信给我,是她看龚自珍的诗,其实当时她离我只有几步之遥。“少年意气薄凡尘,笔底狂歌未许嗔。己亥沉吟如棒喝,一言惊醒梦中身。”我看了之后笑,难得的是居然还有这么不入俗流的人。我指的是小鱼。龚自珍也有一言惊醒的时候,突然想起昨晚在冰天雪地之下写的一首词:

    南楼令— 浮身二十年初醒记

    生死白舟头,笑语随水流。二十年、强忍凝眸。蜗角虚名灯灭酒,身是客,话缘由。

    何处肯停留?梅魂拟泛舟。待何时、重整离愁。新火迟疑归路瘦,犹道是,乱萍游。   

    1.5图四

    是的,原来我们都以初醒作为注脚。

     

    记得nba最近有一段宣传片,开头是2006,悲伤,然后第一幅画面是艾弗森穿上丹佛掘金队的浅蓝色球衣。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连广东体育台那群傻瓜也会觉得艾弗森离开了费城是一种悲伤。而现在想想,对的,大概是99年开始我追随这个人,到现在快七年了。我在最无俗世理想的时候曾经想过在有生之年去费城看一场他的比赛。而现在不用了,去丹佛。

     

    快期末考试,一面背诵答案,一面背叛答案,每年一次。昨晚智一说要不要考研,我说应该,他说想去香港,而我只想去北方。什么都不重要,记住朱光潜的一句话,让我们也努力散布几点星光去照耀那和过去一般漆黑的未来!

    后来,我看见邱旭在看见蛋糕时刹那显出的犹疑、惊喜和蓦然,我想,每个人想要的快乐不过如是,但我们却无法获得。是的,我会让你们都尽量幸福

     

  • 往事如烟

    2006-11-30

    冬天终于到来,手机再次坏了,什么都在意想之外。
    那天早上一早起来,打开中央五看费城的比赛。你不得不相信奇迹,居然在一个月内看两场费城的比赛,
    在猪海两年加起来也没有多少场。中央五这几年开始的边看比赛边读短信,可以让很多无聊或不无聊的人
    有了看比赛的理由,事实上,有些时候听那两个主持读短信比比赛更好玩。

    艾弗森的费城76人对James的骑士,一场典型的新旧两代领袖的对话(或者很多人会说篮球是五个人打的、
    历史是人民创造的,那只能说明,你们看球还停留在异常意识形态的阶段,不可能理解篮球所代表的更为
    人性和现实性的东西。因为在nba,历史是英雄创造的,感动人的从来都是英雄)。费城从来都不是一支强队,
    哪怕是当年死活烂打的进入总决赛的那支费城,那都只是艾弗森一个人的功劳,如果一定要扯上群众的话,
    顶多也只能拉上个布朗教练。事实上,当费城开始一路领先的时候,我已经不抱任何希望,而最后它的输
    也只能说是意料之内情感之外的事。当年行云流水的防守随着布朗的离去而消声匿迹。

    然而,还是会担忧,为这个人的任何一下举手投足忧心忡忡。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只要看这个人打球就想哭

    现在,什么都澄清起来。很难想象,一个人毫无成功可能地在同一支球队效力十年然后希望在这里结束职业生涯,
    而到后来,谁都不会把他忘记。nba发展到这个人身上才显出不朽的端倪,乔丹是神,总是觉得他跟人离得
    太远。而我实在想不清楚,为什么现在的人会喜欢James,一个除了球技什么都没有的人。
    说实在,James无可否认是现时最具统治一场比赛的人,科比比他狠,但有些东西他把握不了。已经可以预测
    James会越来越强,但他永远不会伟大,更谈不上不朽。赛前有人说,JAMES挑战IVERSON,就像当年还是菜鸟
    的IVERSON挑战乔丹大帝一样——对,这时你会回想起那经典的一幕,艾弗森用街球十足的crossover耍开乔丹
    "然后急停跳投;那时他还扎麻花辫,还满身刺青,还公然对着美国全人说出“在球场上我不需要尊重任何人"
    ……你想想都会为这种个性折服。至于现在的人除了模仿什么都不会,James的横空出世只会带来球技上的
    惊哗,到了这个时候,你不得不怀念过去。

  • 十一月

    2006-11-19

         十一月,坚实的日子。

         到四楼呕心沥血研究张元长、忙于逃课忙于睡觉、每晚一只糯米鸡、一锅面、不用再挂心一个人、家里的纷乱终于安定下来、极品飞车八继续狂奔,每天还是十一点上网、偶然深夜一个人在Q上智一就会一声不吭地发歌给我,回家看了一场费城的比赛,输的很惨,但现在已经无所谓,只要还能看这个人打球我就心满意足……

         晚上煮了一锅饺子,给智一送了一碗。后来他在Q上回我说他爱我。嗯,能够爱的越来越少,所以越来越爱。
        希望继续这样,日子无忧无虑。不漂泊,不想再漂泊

  • 10月27,沙面。晴。有凉风,从头发到汗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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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铁停的一刹那,闻到压味,有了持续十秒的恐惧
    那一刻,我问她,我们会不会死
    她打了一下,说,不会

    后来她眼睛很红,不知有没有看错。她说
    哦~原来我们今天都穿黑衣服
    那死了以后就可以认见对方
    当时,她好像在笑……

  • 温柔

    2006-10-10

         那天听五月天《温柔》时,外面正天阴阴,觉得好自由,觉得这个世界很美好。包括你身体的各个部分,包括很多过去或尚未过去
    的东西。树叶真的沙沙地叫,你甚至觉得闭上眼就会在这地球消失
       十月九日,和邱旭回猪海。车上车下,两个钟头的车程忽然间又回到那个陌生得不行的地方。在上车那一刹那,突然想问自己为什么要回去,而在下车的一瞬间,最强烈的感觉时——快点回广州——这才第一次首肯,自己真的原来已经这么讨厌这个地方。除了这里的黄昏,除了温柔的午后,除了可爱的凉茶店。
        和邱在凉茶店吃木瓜糖水,依然硕大无比的木瓜和数量繁多的红枣,遗憾的是两个店员哥哥居然对我的出现丝毫没有显示出惊喜。
    当然走的时候你还是悻悻地乐,为这个转眼就变的猪海校区里,凉茶店还能海枯石烂地屹立在那,那一代代中大学子在那糜烂、在那海枯石烂
        晚上颁奖,熟悉的教室,熟悉的海鸥在上面,讲着两年前我已经原汁原味听过的往事。依然觉得很好玩,是很久之后他还会把这段话讲给许许多多的人听。末了,坐海鸥车打道回府,一路上都在惶恐走错路的紧张中度过,然后一个六十多的老人开着一百二的速度超过大货车时,你坐在旁边除了装镇定真的不知道干什么好。应该,海鸥还是那个海鸥,我依然觉得他的可爱并没有和我刚认识时改变
    多少,而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却早已不再当年。
        而现在,什么都变得清晰得不得了。这个城市有我想要的东西,它像地铁一样在身体的下摆强烈地震动着。讨厌猪海,是因为那个地方由始至终不肯变得深刻一点,肤浅是这个地方的好处和坏处所在。而现在,在这个绚烂的霓虹灯里你终于可以听见自己的呼吸,可以在深夜的大街随处走动,可以在球场看他们打球,看他们在这个城市变成一粒微小的沙石;可以钻进图书馆在冷气中缩成一团,
    可以近距离地接近学问,崇拜你崇拜的人;可以喝可乐,吃糯米鸡和自由自在地买碟睡懒觉……到了后来,我终于开始明白一句话“自己看书,自己成佛”的道理,也就再没有在意身边的人到底走着怎样的路过着怎样的生活。我开始接受他们的无聊,他们的不务正业甚至他们的现实和势利。自己不要走神,深刻地走自己的路,与别人无关。唯一觉得可惜的是含笑,要变的始终要变,我不想人心在
    功利面前变得如此圆润。
        那天吴迪回来,我在洗衣服,他在我的座位弹起巴赫,背影上的那人仿如隔世,那声音好温暖好熟悉又陌生。而那个曾经一度
    不大接触的人忽然变得从所未有的熟悉。而现在,那些对艺术坚持追求的人都应该值得尊敬,吴迪也好,智一也好,欣赏戴淼是因为他由始至终都在做着他自己,而这才想起黄子华在栋笃笑里说的“李小龙曾经讲过,一个人最难的是忠于自己发展他的才能”,最后他加了一句——很难。海默是由始至终都在艰苦地经营着自己的世界,他让我觉得这世界还有这么善良的人而庆幸不止,而他那句“
    一切都会灰飞烟灭”忽然成了我讨厌猪海的最大动力。至于其他人,说实在的,他们并没有错,只是我不是太喜欢现实的人,我从来都在一个人走着极端,这世界从来都在容忍着极端。
        或者现在,我可以理解吴迪的孤独,或者有一天我会请他喝酒
        明年,我还要在这个森林般的校园里徘徊,几年后,我要离开这个南方。到真正属于我的北方,那里有雪